目前,我国用于长期治疗慢性乙肝的药物主要是核苷酸类似物(NAs),包括拉米夫定(LAM)、替比夫定(LdT)、恩替卡韦(ETV)、阿德福韦酯(ADV)和替诺福韦酯(TDF)。但是部分抗病毒药物,会具有一定毒性,长期大量使用,对肾脏就会造成损伤。原因是肾脏有过滤作用,相关毒素需要肾脏来代谢、过滤,久而久之,积累过多毒素,负担变重伤害也随之形成,对于那些有肾损伤或者肾功能比较弱的老年人有很大的副作用,所以针对服用乙肝抗病毒药物造成的肾脏损伤,全球相关领域药企都在努力突破,近期科伦药业传来好消息!乙肝新药——科菲克®(通用名为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,简称“TAF”)成功上市!TAF对比其他抗病毒药物在治疗慢性乙肝造成的肾脏损伤,优势如下:
1. 可靶向直达肝脏细胞、用药量更低,骨、肾安全性更高:TAF与TDF均为TFV的前体药 物,TAF相较于TDF最大的不同就是,口服药物后血浆稳定性高,半衰期长,可以达到31分钟;
2. TAF进入血液后只有很少一部分水解,血液中的TFV浓度越低,药物蓄积引起的骨肾毒性也就越低,可靶向肝脏细胞,仅用TDF 1/10的剂量即可达到与TDF同等药效,在骨骼和肾脏中的安全性优于TDF;
3. TAF关键性III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:TDF经治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转换成TAF后,肾功能明显改善,表现为eGFRCG 改善和近端肾小管标志物的下降;转换为TAF治疗后,TDF治疗期间出现的骨密度下降得到改善。
4. CHB患者的骨肾损伤风险升高与长期服用抗病毒药物有关,欧洲肝脏病学指南以及中国乙肝防治指南推荐,对于年龄大于60岁,合并骨病以及肾脏改变的患者优先推荐TAF或ETV治疗;但如果是有NAs暴露史的患者,优先推荐TAF而不是ETV,肌酐清除率(CrCl)<50mL/min,使用ETV需调整剂量;肌酐清除率(CrCl)≥15mL/min的成人或青少年(年龄至少12岁,体重至少35kg),或者CrCl<15mL/min且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,使用TAF均无需调整剂量。
5. 对于育龄期CHB患者,真实世界研究结果显示,TAF与TDF均可有效阻断HBV母婴传播(MTCT),但在肾脏安全性及母乳喂养方面TAF优于TDF。
因此,对于以上乙肝特殊人群,TAF为更优的治疗选择。如何让乙肝患者不再受肾功能损伤连累,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。未来,科伦药业,将继续乙肝创新药的研发,帮助国内患者减轻疾病带来的损害,从而更安全地延缓疾病发展进程!